真实姓名 | 于** |
电子信箱 | 46547052@qq.com |
标题 | 继续教育学分补录及审核 |
内容 | 我是2017年8月份办的医通卡,结果审核时只有12学分,并且为不达标,我怎么能把8月份之前的学分补录并审核。 |
发布时间 | 2018-06-01 05:22:04 |
回复内容 | 您好,根据《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黑卫科发〔2011〕88号)规定,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应修满25学分,同时根据《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黑卫科教便函〔2017〕2号)要求,2017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当年获得的学分应由所在单位的科教管理部门将其获得的学分审核合格后,务于本年度12月31日前,通过科教管理平台(单位版),将学分录入信息系统才可视为当年有效学分。跨年度无法录入上年度学习获得的学分。2018-6-7 |